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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需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什麼情況需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操作方法

什麼是商標分割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商標局對一件商標註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後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

什麼情況需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什麼是商標部分駁回呢?
商標申請的時候一般會選十個商品小類,那部分駁回的情形就是部分商品小類沒有通過初步審定,被認定為與在先申請的商標近似,從而被駁回。

什麼情況需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第2張

分割申請的時限
根據規定,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註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分割申請一旦提交,不得撤回。每件申請的商標只限分割一次,此外分割申請不另外收取官費。

什麼情況需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第3張

什麼情況需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如果申請人對被駁回的那部分不做駁回覆審,通過的那部分商標會自動進入初審公告的程序,無需再提交任何材料。

什麼情況需考慮商標分割申請?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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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商標 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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