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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上是否可以加上未成年人的名字?加未成年的名字是否有特殊要求?

房本上是否可以加上未成年人的名字?加未成年的名字是否有特殊要求?

面對各種限購政策,不少家長想出一招:買房時,直接在房產證上寫未成年孩子的名字。買當然沒問題。法律並未限定購房者的年齡,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義購房。只是簽訂買房合同和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辦理。但是,加名容易去名難。按照法律規定,房產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隨意轉讓、抵押,父母只有在證明是為了子女的利益時,才能處置孩子名下的財產。比如證明是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國留學等。子女長大成人後,父母想變賣、贈與、抵押房產,也只有在兒女委託的情況下,父母才有權處理。

房本上是否可以加上未成年人的名字?加未成年的名字是否有特殊要求?

網友諮詢:

父母房產證可以加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嗎

趙瑋律師解答:

父母名字的房產證可以辦理加上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手續。

需要孩子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以及住房的房產證,契税證明,土地證,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由父母代替孩子簽字,辦理住房房產證加名字手續,就可以辦理新的有孩子名字的房產證。

趙瑋律師補充:

很多人買房時出於種種原因喜歡把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列為買房人,產證上也就有了未成年人的名字。這在法律上應當視作對未成年子女的贈與,未成年子女因此而享有了一定份額的房屋產權。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後買婚房,孩子可能面對二套房政策——婚後購買家庭第二套房要交房產税;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首付需按二套房標準,貸款利率也可能上浮,買房的成本增多不少。如果夫妻關係破裂,而房產證上有子女的名字,房產歸屬往往容易引來糾紛。例如,曾有一例,某夫妻共同出資購房,房產有自己、妻子和女兒名字,後來協議離婚,男方請求法院判令自己對這套房屋有二分之一的產權。經審理,法院認為,婚生子女作為房屋共有人,應占房產一半份額。另一半房產份額為夫妻二人共有,最後判決原告擁有四分之一產權。

趙律師結語:《合同法》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監護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不予追認的合同是無效的。也就是説,未成年人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對於效力待定合同,在法定監護人沒有進行追認的情況下,合同無效。未成年人買房需要經過法定監護人同意,或者由法定監護人代其購買。

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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