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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考新規有哪些?

2021高考新規有哪些?

2021高考新規有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優化校考內容和形式、部分領域擴大招生規模、貧困縣脱貧後仍享專項計劃、嚴查以設置獎金方式搶生源、高考分數不提供給中學、填報發揮中學主渠道作用、高校中學要加強銜接、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

2021高考新規有哪些?

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

規定明確表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級招委會可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此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分值不得超過10分。

命題: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

2021年高考命題要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要優化情境設計,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充分發揮高考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引導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各地要加強國家教育考試工作隊伍建設,完善教師參與命題和考務工作的激勵機制,提升國家教育考試隊伍能力和水平。

2021高考新規有哪些? 第2張

強基計劃:優化校考內容和形式

今年,各試點高校仍深入實施強基計劃。教育部要求,各試點高校完善招生程序和辦法,提高人才選拔的科學性;要優化高校考核的內容和形式,充分運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考查思想品德、專業興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勞的精神等,着力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生;加強與中學的銜接溝通,幫助學生了解強基計劃專業的優勢、培養模式和發展前景,引導適合的學生報考;要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模式,為學生設置多學科交叉培養的課程體系,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的能力。

高職:部分領域擴大招生規模

各地各校要將分類考試招生作為高職招生的主渠道;統籌安排高職分類招考計劃,重點向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傾斜;逐步取消中職本科貫通招生,適當在學前教育、護理、養老、健康服務、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擴大中高職貫通招生規模。

名額:貧困縣脱貧後仍享專項計劃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綜合考慮生源數量及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繼續將招生計劃增量向中西部地區和考生大省傾斜。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劃比例,合理確定分省招生名額。

2021高考新規有哪些? 第3張

招生:嚴查以設置獎金方式搶生源

教育部要求,要全面加強規範管理,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要加強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招考管理,嚴格相關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審核查驗,嚴格高校專業考試組織,嚴格考評人員管理,嚴格考生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要求。加強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管理,不得隨意將普通批次招生專業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開展招生秩序專項治理,嚴肅查處違規宣傳、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違規承諾錄取等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因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並追責問責;對違規承諾爭搶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員,要追究相關責任。

成績:高考分數不提供給中學

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此外,嚴禁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嚴禁各地政府、學校、培訓機構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

2021高考新規有哪些? 第4張

志願:填報發揮中學主渠道作用

加強志願填報指導。各地各校要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為考生提供志願填報的政策解讀、參考信息和諮詢指導。要充分發揮中學的主渠道作用,加強對高三年級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的政策培訓,增強志願填報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加強志願填報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對虛假宣傳、違規開展志願填報指導的經營機構進行嚴肅查處。

改革:高校中學要加強銜接

教育部要求,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的各項工作,精心制定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要進一步總結完善試點經驗,不斷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各高校要加強與中學人才培養銜接,進一步優化選考科目要求,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向社會公佈,逐步轉變簡單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招生模式。

防疫: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

教育部要求,健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高考組織工作機制。結合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細化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強化命題制卷、考點考場、評卷等場所防疫舉措,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務人員日常體温測量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按要求為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隔離設施,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入場體温檢測、考場全面消毒、通風、保持間距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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