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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儒家和法家的區別

簡述儒家和法家的區別

百家爭鳴,羣芳鬥豔的思想大舞台上,各種文化爭奇鬥豔,有着自己獨特的面孔,法家與儒家是兩個不同的政治思想,法家與儒家為中國政治提供了各自的治國理念。你知道儒家與法家的區別是什麼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簡述儒家和法家的區別

儒家思想和主張
  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學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創立。孔子創立的儒家學説在總結、概括和繼承了夏、商、週三代尊尊親親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形成的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説:“孔子乃因史記作春秋,上至隱公,下訖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據魯,親周,故殷,運之三代。”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説過:“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是自己的思想本色。

儒家哲學,看重人的自身修養,要與身邊的人建立一種和諧的關係。對待長輩要尊敬講禮貌。朋友之間真誠守信用,“與朋友交言而有信”。為官者要清廉愛民。做人有自知之明,盡份內事,“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統治者要仁政愛民,“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對待其他人要博愛,“幼吾幼,及人之幼。老吾老,及人之老。”。對待上司要忠誠,“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對待父母親屬要孝順,“父母在,不遠遊。”,“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尊重知識,“朝聞道,夕死可矣。”,善於吸取別人的長處,“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提倡人要到達温、良、恭、儉、讓的道德境界。

法家主張思想
  反對禮制
  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他們認為,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這是很公平的,正確的主張。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制則是落後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淺顯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於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意思是説,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於集市上的那麼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權已經確定,不能再爭奪了,否則就是違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

好利惡害
  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説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鋭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術、勢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羣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點應該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加以借鑑、利用。

小結: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提出了富國強兵、以法治國。法是通過具體的刑名賞罰來實現的。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社會改革、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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