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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實不受版權保護?

哪些事實不受版權保護?

哪些事實不受版權保護?小編在下面的指南中與大家探討一下。

操作方法

(01)新聞調查類 此類事實一般表現為對正在發生或者發生不久的客觀事實的調查或者對某項事實的民意統計,作者可能是第一個發現、報告或者描述客觀事實或者得到統計數據的人,但不能對這些客觀事實享有著作權。例如,人口統計的工作者並沒有通過“創作”而得到人口統計數字,他們僅僅是通過大量的調查工作揭示了這個數字結果,因此不能主張相應的版權,如果法律予以保護就會迫使後來的研究者或者調查者需要進行毫無意義的重複勞動。此類事實的典型代表是“時事新聞”。僅僅由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純事實要素組成而沒有附加任何修飾加工的簡單事實報道屬於單純的事實信息,對於單純的事實消息而言,由於組成消息的事實要素都是唯一、客觀和確定的,沒有可以再發揮創造的空間,例如“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廣播了無條件投降的詔書”這則消息的任何要素都具有唯一性,因而無法構成作品,因此著作權法將單純的時事新聞排除出了作品的範圍。但是,對於以時事新聞為基礎的時事新聞作品,則完全不同。附加了獨創性內容的時事新聞報道,雖然報道的是同一事實,卻往往用詞生動,並加入了個性化的評論,已經具有了作品的特質。

哪些事實不受版權保護?

(02)科學數據類 此類事實一般是科學研究中揭示各種規律和現象的實驗數據,往往用來證明某一結論。對於有意義的科學事實而言,在同等的技術條件下遵循同樣的步驟所得出的結果應當是可以重複實現的。由於這些數據雖然是對科學現象的反映而非直接揭示科學規律本身,但是由於其並非由人類的大腦創造(雖然實驗步驟由人類安排,但得出的結果是科學規律決定的,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因此同樣不應納入著作權的保護範圍,其典型代表是藥品説明書。關於藥品説明書能夠構成作品,在審判實踐中存在很大爭議。在湘北威爾曼製藥有限公司訴蘇州二葉製藥有限公司等侵犯其注射用哌拉西林鈉舒巴坦鈉(2:1)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中,長沙市人民法院在二審判決中認定藥品説明書構成作品,因為“藥品説明書包含了對藥物試驗過程、數據和試驗結論的表述,具有獨創性,法律應當給予符合著作權法關於‘作品’條件的藥品説明書,特別是其中最能體現獨創性的藥物實驗數據、實驗結論部分以充分的保護”。不過,這一判決在之後的再審中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糾正,即不認可藥品説明書構成作品。一般的藥品説明書可以分為文獻資料和試驗資料兩大部分。文獻資料部分包括藥效學、作用機制、一般藥理學、毒理學、藥動學等內容,一般屬於公有領域存在的知識。由於説明書表述語言的簡潔性,這些公有知識不會因為獲得足夠表達而形成新的作品;試驗資料部分主要包括臨牀前試驗及臨牀試驗的各種數據。由於這些數據的取得往往需要科研攻關,不經過創造性勞動不能獲得,這往往成為藥品説明書獲得版權保護的重要理由。不過,版權法並不保護科學事實以及揭示科學現象的單純數據,除非對這些數據進行了獨創性的表達和編排。然而,藥品説明書由於要通過國家藥品行政管理機關的審批必須嚴格遵守一定的格式,加上説明書本身的語言特點,導致對實驗數據的表達往往難以認為具備獨創性。需要注意的是,藥品説明書中的實驗數據雖然不能得到版權保護,但是可以通過申請專利、作為商業祕密或者主張不正當競爭或者依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中關於藥品試驗數據的保護等措施以防範他人的複製或侵害。

哪些事實不受版權保護? 第2張

(03)復原歷史類 此類事實是目前爭議最為集中和最具代表性的,一般包括對古代歷史的還原,對古代文物的復原和對古代文化載體的譯讀,典型代表是古文譯讀和文物復原。古文譯讀即將罕有人懂的上古文字找出對應的現代漢字。以甲骨文翻譯工作為例,古文翻譯工作具有艱鉅、複雜、長期的特點,一部高質量和高信度的古文字翻譯成果的問世,需要工作者巨大的古文知識和歷史知識儲備,同時還需要考古者本人的智慧和技巧。然而,因為甲骨文每一個字的含義在被創造出來之時就是唯一確定的,研究者的工作雖然艱辛偉大然而本質上是考古意義上的“發現”而非著作權法上的“創作”。當然,還需要強調的是,這裏所説的甲骨文翻譯成果,指的是單純的指出某個甲骨文對照某個現代漢字的簡單陳述或者對照表,而不是一篇包含論證理由和辨析、思考等其他獨創性成果的論文。與甲骨文的單純文字對照只構成事實不同,包含作者分析、論證等內容的成果可以構成作品,在版權法上被稱為事實作品。事實作品即與客觀事實存在密切聯繫,事實性因素在此類作品中佔有重要地位的作品,如評論性的時事新聞報道、包含註釋的古文點校作品、基於試驗數據完成的科學論文、包含旅遊指南信息的地圖等。文物復原即對古代流傳至今的文物殘件進行還原,例如對敦煌壁畫殘缺部分的復原或者對石窟石像殘肢的復原。由於這些壁畫和石像都是曾經完整存在的客觀事物,因此對它們的修繕需要作者根據文物殘存部分提示的信息、造型的走向以及相關的歷史背景知識綜合運用才能補充已經缺失的部分。這不但要求作者豐富的考古知識,還需要敏鋭的觀察力和豐富的想象力。但是,如前文所述的事實不受保護原則,儘管復原工作者們付出了不亞於重新創作的智力勞動,但是由於復原是對既存事實的揭示和表現,因此仍然不是版權法所要保護的範圍。值得一提的是,和古文點校類似,如果復原文物的工作者並非忠實還原而是加入了自己的創造,例如將斷臂維納斯復原成了千手觀音版的維納斯,則由於已經明顯並非原作因此可以主張著作權法的保護。

哪些事實不受版權保護?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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