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社保補多少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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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原來所繳保費,個人帳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餘額;
2、喪葬補助費:爲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卹金:供養親屬爲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養老金,沒有補發的規定,死亡之後發給喪葬補助費,有供養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卹金,具體標準各地不一致,請諮詢當地社會保險局。
社保個人帳戶分爲醫療帳戶和養老帳戶。當參保人去世之後,他的個人帳戶裏面的金額是可以完全被繼承的。此外,還可以領取一次性撫卹金、喪葬費補助等等。關於能退多少,主要分爲以下幾種種情況:
1、單位繳納社保:關於個人繳納的部分,會全部進入到個人帳戶裏面去。
2、自費繳納社保:只能拿到繳納費用的三分之一。
3、如果是退休公務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及撫卹金,一般爲20個月的工資。
4、如果是退休企業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及撫卹金,一般爲6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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