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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致哀”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人某事的哀意,傳達的對象是確定的,如“向烈士致哀”。而“誌哀”是以某種方式或活動來哀悼,哀悼對象不確定,比如:下半旗誌哀。

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誌哀”和“致哀”有很大的不同。

從文字意義上看:

“致”:有傳達、給予的意思。如:致電、致辭、致謝等 “致哀”就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事的哀意。傳達的對象是確定的,如已故者的家屬等。 是雙向的行為,有發出者和接受者。

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第2張

“志”:“志”是銘記、銘刻的含義。做名詞時可當“標誌”講,此處做動詞可理解為“當作...的標誌” “誌哀”只指通過某種形式或活動以表示對某事的哀意。對象是不確定的。如:下半旗誌哀 “誌哀”則只強調動作的發出。 也就是説,當確切知道被哀悼者時,使用‘致哀’二字,否則應使用‘誌哀’。

誌哀與致哀的區別? 第3張

從象徵意義來看:

“誌哀”的意思比“致哀”更深一層,心更真,情更切。“誌哀”不僅是悼念死難者,更能體現出讓生者記住、給生者鼓勵與勇氣。

此外,從《現代漢語詞典》上的解釋來看:

“誌哀”中的“志”做動詞講。而“致哀”,富含深切同情的意思。為此,我們不妨這樣理解,當確切知道被哀悼者時,使用“致哀”二字,否則應使用“誌哀”;,“致哀”是專指個別的某一次的哀悼行為,“誌哀”則是集體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國之大事也可用。比如我們集體哀悼“5·12”地震中的遇難者。

另外,對象為物用“誌哀”,對象為人用“致哀”。

標籤: 誌哀 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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