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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後,公司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申請破產後,公司債務如何處理?

一個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現了無法還清公司已經到期的所有債務,而且公司現有的所有資產不夠了,沒有辦法還清公司的全部外債,或者已經欠缺甚至沒有了清償債務能力的這種情況,公司存在前面所提到的兩個以上的條件的話,就可申請公司的破產了。

公司申請破產後,公司債務如何處理?

網友諮詢:

公司申請破產,是不是債務就不用還了? 我開個公司,借大量錢,可勁造花,造完了就説投資賠進去,然後宣佈申請破產,是不是我就白賺了?

雲南八謙律師事務所王坤璐律師解答:

企業破產後申請破產保護是對企業的資產進行管理,以便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並不是不需要清償債務,企業破產後成立清算組,對債務進行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王坤璐律師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故意違反前款規定向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使債權人受到損失的,不免除其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的義務。

第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並通知對方當事人。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收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覆的,視為解除合同。

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是,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管理人不提供擔保的,視為解除合同。

雲南八謙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執業期間代理過幾十起案件,特別擅長債權債務糾紛、經濟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先後擔任十餘家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深入研究公司股權並著有相關書籍。
公司申請破產後,公司債務如何處理?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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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公司債務 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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