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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收款核算哪些內容

其他應收款核算哪些內容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操作方法

(0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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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其他應收款核算哪些內容 第2張

(0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等。

其他應收款核算哪些內容 第3張

(0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其他應收款核算哪些內容 第4張

(0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特別提示

代購貨單位墊付的運雜費應通過“應收賬款”科目核算。

標籤: 應收款 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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