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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招標是什麼?邀請招標需要發招標公告嗎?

邀請招標是什麼?邀請招標需要發招標公告嗎?

邀請招標也稱有限競爭性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即由招標單位選擇一定數目的企業,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招標競爭。一般都選擇3-10個之間參加者較為適宜,當然要視具體的招標項目的規模大小而定。由於被邀請參加的投標競爭者有限,不僅可以節約招標費用,而且提高了每個投標者的中標機會。

邀請招標是什麼?邀請招標需要發招標公告嗎?

法律諮詢:

邀請招標需要發招標公告嗎?

山東榮真律師事務所胡春勝律師回答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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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八條 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九條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什麼?邀請招標需要發招標公告嗎? 第2張

胡春勝律師補充:

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邀請招標是什麼?邀請招標需要發招標公告嗎? 第3張

胡春勝律師補充:

第十四條 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益關係。

第十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辦理招標事宜,並遵守本法關於招標人的規定。

第十六條 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佈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佈。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七條 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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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招標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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