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一個物體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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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科學實驗和數學難題的解決過程中,計算一個物體的質量往往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在毫無指導的情況下,計算物體的質量也許非常棘手,但學習本文的方法後,你將發現計算物體的質量變得很容易。
使用三樑天平
(01)將三樑天平放置在水平台上。確保天平托盤是潔淨乾燥的。
(02)調零天平。將三根橫杆上的砝碼移動到零刻度上。打開天平盤下方的固定鎖,使橫杆自由擺動。待橫杆靜止後,觀察橫杆最右端的水平指針是否指在標度盤之中央零點處。若指針指向零點處,説明天平已歸零,可以使用。否則繼續調零。
(03)將物體放在天平盤內。注意不要將其他物體和手放在上面,以防影響準確讀數。
(04)移動砝碼。向左或向右移動橫杆上的砝碼,直到指針再次指向平衡零點處。最為有效的方式就是先預估物體的重量,然後移動你認為小於物體質量的最大質量的砝碼,此時指針位於接近但小於0的位置。然後再調節較小質量的砝碼使砝碼的總重量接近物體的實際質量。
(05)讀出質量讀數。將橫杆上所有砝碼質量相加,總和即為物體的質量。
利用密度和體積計算質量
(01)掌握計算公式。質量、密度和體積的相關公式是D=m/v即密度等於質量除以體積.
(02)將數值帶入公式。如果物體的密度為500 kg/m3(每立方米的千克數),將500帶入公式中的D,得到500=m/v。如果物體的體積為10 m3(立方米),然後將10帶入公式中的v,得到500=m/10。
(03)分離變量。在本情況下,你想要計算物體的質量,那麼變量就是m。你最終需要將變量移動到等式的一側。該式中含有與變量有關的除法。想要分離變量就要將等式兩邊同時乘以除數。等式就變為(500)10=(m/10)10。分離變量時,等式的兩側往往需要進行變量有關計算的相反計算。如果涉及變量的計算式加法,那麼兩側同時減去已知加數即可。
(04)簡化。在等式的左側,500乘以10得到5000。在等式右側,10被消掉,留下m。此時得到結果5000kg=m。不要忘記單位。在計算中,立方米被消掉留下了千克。
你需要準備
(01)三樑天平計算器或紙張和鋼筆
特別提示
如果你只知道密度而不知道體積時,你可以通過排水法得到一個不規則體的體積。具體方法是,你量出足量可沒過整個物體的水的體積,然後將物體放入水中,然後讀出此時量筒中水位的體積。兩者的差值(水位的變化)即為該物體的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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