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妙知谷 >

職場理財 >法律 >

事假工資如何計算

事假工資如何計算

所謂事假,即員工因為自己的事向單位請的休假。由於事假並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國家規定的帶福利性質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無薪的。

操作方法

(01)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實踐中,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但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相關知識: 最低工資不包括以下各項: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 (四)企業或僱主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企業包吃包住屬於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範圍。此外,實物及有價證券,如單位發給員工的勞保物品、餐票、電影票等,也不能作為計算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事假工資如何計算
事假工資如何計算 第2張
標籤: 事假 工資 計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miaozhigu.com/zclc/falv/1zj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