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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所謂無規不成方圓,每一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制度,而在公司的制度中,最基礎的制度就是考勤制度了,考勤制度是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加強隊伍規範化管理而制定的條例。

公司考勤制度

操作方法

(01)考勤制度的定義考勤制度是為維護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嚴肅紀律,使員工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

(02)如何定製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並結合本單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的。

公司考勤制度 第2張

(03)範文一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七條、工作時間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第八條、遲到、早退1、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第九條、請銷假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准;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准。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註明原因,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第十條、病假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於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3、經公司領導批准,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5、員工必須在病癒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第十一條、事假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准,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年假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曆日。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第十三條、婚假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審核。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第十四條、產假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休假。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第十五條、喪假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後,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考勤員考勤。第十六條、曠工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第三章、附則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04)範文二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一、作息時間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8:00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三、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四、請假制度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五、批假權限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六、考勤登記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七、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八、加班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九、出差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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