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妙知谷 >

職場理財 >法律 >

辭退員工的補償怎麼算

辭退員工的補償怎麼算

公司辭退員工有正當解除合約關係與違法解除合約關係兩種模式,前者無需賠償,後者需要賠償。

操作方法

(01)正當辭退《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的,屬於正當開除範圍,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退員工的補償怎麼算

(02)非常規辭退《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違法、違約行為的,勞動者可以隨時或者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取得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動議);(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性裁員中,勞動者沒有任何過錯,用人單位也是迫於無奈,為了企業的發展和大部分勞動者的權益,解除一部分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勞動合同終止);(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辭退員工的補償怎麼算 第2張

(03)補償金額《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計算經濟補償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

標籤: 辭退 員工 補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miaozhigu.com/zclc/falv/70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