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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寫一人的名字對另一方有什麼不利?

婚後房產寫一人的名字對另一方有什麼不利?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無論登記在誰名下,均為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婚後房產寫一人的名字對另一方有什麼不利?

操作方法

(01)雖然房屋登記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但如果房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這個人完全可以私自轉讓、抵押該房屋。因為從2008年《物權法》實施以後,新的房產證不再對共有人進行登記,二手房過户時也只根據房產證上所登記的信息辦理過户手續,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就認定該房產歸誰所有,不再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考察。

婚後房產寫一人的名字對另一方有什麼不利? 第2張

(02)所以只寫一個的名字還是有風險,但都雙方都結婚了,應該給對方充分的信任,不要因為這些破壞了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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